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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3月20日《稅務旬刊第1961期》文獻 - 租稅改革向前行
  • 文獻出處

    95年3月20日出版之稅務旬刊第1961期。

  • 作者簡介

    生於民國45年,臺南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臺灣土地銀行總經理、臺灣銀行董事長等職。民國95年1月至7月,任財政部部長。

為促進經濟發展,增進社會福祉,我國於90年8月召開經濟發展會議,會中達成「推動財政改革、消除財政赤字、追求財政平衡」的共識。行政院為配合執行上開共識,於90年9月成立「行政院財政改革委員會」,並於92年4月核定實施「財政改革方案」,依據該項方案內容,計列有短期措施35項、中期措施22項及長期措施3項,共計60項,希望能在兼顧經濟永續發展前提下,建立公平正義稅制,並期望在民國100年之前達成財政收支平衡。
「財政改革方案」推動執行迄今,已顯現初步成效,在稅入面部分,93年度全國稅收超徵新臺幣(以下同)486億元,為88年度以來首度達成稅收預算數,94年度全國稅收較預算數超徵1,728億元;在支出面部分,自91至94年度,中央政府法定總預算歲出平均每年減少0.4%;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1兆5,718億元,較上年度減少365億元,幅度達2.3%。如果從整體收支面向觀察,我國93及94年稅收雖較預算數超徵,收支仍呈現赤字,惟95年度總預算收支差短1,980億元,為7年來首度控制在2,000億元以下。
現階段推動之稅制改革措施,仍以財政改革方案中期措施為藍本,並配合經濟社會環境採取滾動式修正方式執行,財政部將在建立公平正義稅制、追求財政平衡及兼顧經濟永續發展之前提下,持續推動租稅改革。
就銷售稅制改革方面而言,銷售稅制改革內容包含營業稅徵收率之調增,貨物稅、娛樂稅及印花稅等不合時宜項目或稅目之調整或修正,參酌國際間之租稅改革逐漸將租稅重心移轉至銷售稅,我國之銷售稅制改革亦將朝此一趨勢進行,以與國際接軌。在貨物稅部分,考量橡膠輪胎、飲料品、平板玻璃及電器類等貨物,或屬工業原料,或屬民生用品,與貨物稅對特種消費性物品課稅精神相違,亦不符國際潮流,因此未來將取消這些貨物稅課稅項目;另外為因應經濟環境變遷及娛樂消費行為之變化,將取消具藝文、體育性質(高爾夫球場除外)之娛樂稅;又為消除印花稅對納稅義務人在交易過程中之干擾,未來也將廢除印花稅。為了彌補上開銷售稅制改革措施所造成之稅收損失,將配合調增營業稅徵收率為6%或7%,並採包裹立法方式辦理。
上述各項銷售稅制改革措施中,營業稅徵收率之調增是社會大眾最為關切之焦點,在此特別提出說明,我國目前營業稅徵收率5%,為全世界最低,有調增空間;此外,我國營業稅法對稻米、麵粉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等民生必需品,採免稅措施,即使調增稅率,該部分仍屬免稅,因此對民眾基本生活之衝擊有限。同時,調增營業稅徵收率,係同時調降貨物稅、娛樂稅及印花稅,依據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吳中書教授研究顯示,若稅率提高至6%,估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增加約0.106 %,因此,整體銷售稅制改革在正常情形下,對於物價影響應屬有限。不過,為避免營業稅徵收率調增,對物價產生非理性之連鎖效應,本部成立一個工作小組,並將商請行政院主計處、經建會、公平會及經濟部協助,啟動物價監督機制,隨時注意物價變動情形,並研擬因應方案。
在稅收影響部分,依據上開銷售稅制改革內容,如果營業稅徵收率調增1個百分點,約可增加200億元,調增2個百分點,約可增加600億元。長期而言,除可改善國家財政狀況外,並可透過擴張政府公共投資,增加就業機會,促進經濟成長,估計總合投資將因此部分公共投資增加而成長約0.724%。財政部計畫於立法院下一會期提出相關修法案,若順利通過,預計明年初可實施。
本部將在93、94年「財政改革方案」所奠定的基礎下,賡續推動財政改革方案,以落實在100年達成政府財政收支平衡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