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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年中華民國第一期臨時政府財政部事類輯要-呈大總統交代部務並歷陳辦理困難情形文
  • 文獻出處

    沈世荀,1970,《中華民國第一期臨時政府財政部事類輯要》,臺北:學海出版社。

  • 作者簡介

    陳錦濤,字瀾生,廣東南海人,生於清同治10年(西元1871年),卒於民國28年。陳錦濤為清末著名的經濟學家,曾任遜清大清銀行監督、度支部司長、統計局局長、印鑄局局長、幣制改良委員會會長與資政院資政等職。民國元年出任任中華民國第一期臨時政府財政總長,5年6月及14年12月,兩度出任北洋政府財政總長;9年4月至10月,曾擔任南方護法軍政府財政總長。

竊民國初立,政府告成,錦濤等不敏,謬負重任,曾經具呈辭謝,弗蒙允許,其時和戰未定,存亡莫卜,事機危迫,不忍漠視,故遂徇眾意,勉服公務。計受事迄今,瞬屆三月,徬徨仰屋,莫展一籌,上無以副公民委託之知,下無以起兆庶瘡痍之痛;內之不見諒於部院,外之則重怫乎輿情,肺腑無可掬之忱,神明皆負疚之地,撫心午夜,憂來自煎。

今幸南北統一,大局底平,內閣得人,羣材競出,拳曲之木,庶免斧斤,泉石之盟,得遂初服。除飭各廳司長,將本部經管事項分列表冊,另案移交外,茲謹將始終辦理困難情形為 大總統縷陳之:

行政機關首在靈敏,然非先求統一,則無以收紙臂聯絡之功。各省光復伊始,財政長官類由地方推舉,省自為政,人自為謀,號令紛歧,無所取則。本部初立,首宣意見,交院提議,非欲攫地方之利而歸諸中央,實欲以中央之權,而維持各省,弗蒙貞諒,乃梗衆議,此辦理之困難者一也。

國家收入以賦稅為大宗,軍興以來,四民輟業,丁漕失征,釐卡閉歇,關稅所入,扣抵賠款欸。加以地方中央,界限淆混,雖有從前應解部款,現亦藉詞諉卸,各省支絀,縱或實情,而中央孤懸,勢同疣贅,此辦理之困難者二也。

軍用鈔票本以濟一時之急,然事前預備,日後收還,設非預圖,則受害無極,況濫發偽造,流弊滋多,整齊限制,責在本部,前經通電各省,將發行票式,額定數目,分別詳報,以憑考核,迄於今日,奉行寥寥,此辦理之困難者三也。

軍興以後,百務方新,各省度支,均虞匱乏,挹注之計,惟債是資。中央債票未發行以前,有以地方名義自行募集者,中央債票發行以後,有以軍需不繼紛來請領者,限制既無定用率,用途亦難指明,誠足阻礙進行,混淆觀聽,當已分咨各省,將地方債票一律停止,續領中央債票,派員妥募,一以慎債務之負擔;一以免紛歧之致誚。現惟鄂、滬兩方照章辦理,其餘他省,有無發行債票,及已否取銷,未據咨行,無從核辦,此辦理之困難四也。

幣制銀行,特權所託,計畫整理,宜在中央,乃中國銀行方議改辦,而欲沾利益者紛起要求,江南幣廠設法更張,而希突破壞者,橫生衝突,羣言淆亂,變象紛呈,此辦理之困難五也。

度支出入,全憑預算,現在各省解撥之欸,未復舊規,則收入一端無可概算,所恃以流通周轉者,非軍用鈔票,則外債義捐,而各部政費、軍隊餉需,用度實繁,紛求撥付,為之則取戾,應之則術窮。當預算未經確定之時,值需欸迫不能待之勢,盈虛酌劑,無所準繩,出入相衡,難期適合,此辦理之困難六也。

至於借債一事,明知其危,但砒能殺人,亦可起病,乃華俄借款,大啟紛爭,指擔保為抵押,敗事機於垂成,餉竭兵囂,幾釀巨變,追原禍始,厥咎誰尸,此辦理之困難者七也。

凡茲數事,略舉大端,固由錦濤等策應無方,以致迭生叢脞,然推厥本原,則官制未定,故統系不明,行政動貽掣肘之憂,財務詎有起色之望,英財政家巴斯他蒲有曰:「無良好政治,無良好財政。」恉哉言乎?其能撐持至今日,而無崩解之患者,蓋民國之大幸,而亦錦濤等私願之所不及也。用表過去,以鑒方來,覼縷上陳,伏祈 查核謹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