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新之,晚號北監老人
性別:男
籍貫:浙江吳興
生卒:清光緒11年(西元1885年)生~民國47年(西元1958年)卒
錢永銘,字新之,晚號北監老人,浙江吳興人。民國16年5月至9月,17年1月至3月,兩度擔任國民政府財政部次長。
錢永銘少入上海育才學堂,後入天津北洋大學學習財政經濟學,又赴日本留學,入神戶高等商業學校。民國6年,擔任交通銀行上海分行副經理;8年升任經理;9年擔任上海銀行公會會長;11年,任交通銀行上海分行協理;15年,擔任鹽業、金城、中南、大陸四行儲蓄會副主任及四行聯合準備庫主任;次年擔任浙江省財務委員會委員、上海商業聯合會常務委員、國民政府財政部次長、中央財政委員會委員、關稅委員會委員等職,並於16年8月間,代理國民政府財政部部長。
17年3月,錢永銘出任國民建設委員會委員;11月,並擔任浙江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18年,先後擔任中興煤礦公司總經理、中興輪船公司董事長及中華職教社董事會主席等職;19年,擔任中法工商銀行中方副董事長;次年出使法國,任我國駐法國公使。
22年,錢永銘出任全國航空建設會委員,次年任上海地方維持會副會長;27年當選為第1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同年8月,任交通銀行董事長;28年,任中央、中國、交通、中國農民四行聯合辦事總處常務理事;29年,當選第2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30年,任外匯管理委員會委員。
31年間,獲選第3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並擔任中華實業信託公司常務董事;34年,連任第4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並於同年11月,任上海新聞報發行人。後任中國孚中實業公司董事長、全國輪船商業工會聯合會理事、新聞報館董事長、首屆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委員、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監事等職。曾獲頒二等卿雲勳章、三等采玉勳章。47年逝世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