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男
籍貫:廣東新會
生卒:生卒:清光緒24年(西元1898年)生~民國49年(西元1960年)卒
俞鴻鈞,以字行,廣東新會人。民國30年6月至33年12月,任國民政府財政部政務次長,民國33年11月至37年5月,擔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部長。
俞鴻鈞,先後畢業於上海民生中學及上海聖約翰大學文學院西洋文學系。民國8年,任上海聖約翰大學西洋文學系助教兼聖約翰附屬中學教師;15年時,任外交部秘書;次年擔任上海特別市第五科兼任宣傳科長。
17年時,俞鴻鈞擔任上海特別市代理財政局長,後長期任職於上海市政府,先後擔任上海特別市市府參事兼市府預算委員會主席 、上海市政府代理秘書長、上海市政府秘書長、上海特別市市長等要職,並親歷21年及26年兩次淞滬戰事。
30年時,俞鴻鈞就任財政部政務次長,並於33年11月,擔任財政部部長,34年及37年時,兩任中央銀行總裁,除統籌戰後財政復員工作外,復於大陸軍情緊急時,奉命將中央銀行儲備搶運來臺,奠定新臺幣發行基礎及國難軍政所需。
39年,任交通銀行總裁;次年兼任菲律賓交通銀行董事長;41年至42年,擔任臺灣銀行董事長;42年擔任臺灣省主席;43年至47年,擔任行政院院長,任內授意我駐聯合國大使動用安全理事會否決權,否決外蒙古加入聯合國,並戮力發展財政,後因堅持憲政理念,反對行政院院長應至監察院接受約詢,主動辭職。49年正積極籌畫中央銀行復業工作時,突因急症逝世於臺北,葬於陽明山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