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財政部委託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訓練及考試作業須知」。
舉辦「財政部112年度人才培訓班─薦任第7職等以上至薦任第9職等人員(不含9職等科長級)」課程。
協助文化部辦理文化部暨所屬機關促參案紓困諮詢會議。
修正發布「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17條。
修正發布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第6條、第7條、第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