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
核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有關期貨經理事業及期貨顧問事業經營專屬本業收入範圍相關規定。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期貨交易稅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部分。
修正發布「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6條、第27條。
關務署基隆關全面換發新式e化報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