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納稅款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自112年3月1日生效。
修正「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自112年3月1日生效;同要點第3點第1項第2款第12目及第13目,自112年10月1日生效。
修正「信用卡繳納稅款作業要點」,自112年3月1日生效。
修正「電話語音及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自112年3月1日生效。
修正「菸酒稅法」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