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菸酒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輸入匿報、短報菸酒為私菸、私酒之一定數量」。
修正「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7條條文。
開放「全民共享普發現金」登記入帳線上登記。
修正「菸酒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中華民國漁船載運菸酒為私菸、私酒之一定數量」。
訂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申請保證金收取及返還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