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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集中支付改革史料

政府遷臺初期,財政極端困窘,當時的財政首長,除了推動財政改革的長期使命,更要時時應付短期性的財政需求。曾經擔任財政部次長的杜均衡,回憶他在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廳長任內,常常得面對為政府調頭寸的緊張和壓力:

我個人到財政廳時,那幾年是又窮又困難,我記得我做廳長時,每一個月一到下旬就要把錢老早調度好,一到卅日或一日那一天統統就要發出去,如果發不出去,那你的財政就垮了。

國庫的收入支出,與民間企業一般,有淡季與旺季之別,如果收入少,支出多,就容易發生調度上的問題,「尤其年度開始及上半個會計年度是預算收入比較淡的時期,常常好幾個月收入很少,支出很多,收入不能應付支出」,為了因應季節性的國庫缺短,政府必須增加發行公債,以及短期的國庫券籌資調度,但又無形增加了財政負擔。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財政部為解決上述問題,所推動的重要改革。過往各機關按照年度所編列預算,按月向國庫領取經費,暫時存放在機關帳戶當中,各機關從領到庫款,到真正撥用預算,中間往往還有一段時間。

如果將國庫譬喻為大口袋,各機關帳戶比喻為小口袋,常常發生大口袋需要錢的時候無錢可用,小口袋滿滿是錢,卻呆存無用的狀況。讓各個機關分別經手管理現金,增加了挪墊流用的可能,也提高了政府財務的風險性。

在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之後,國庫所有的庫款集中調度,除了零用金以外,不再由各個機關分別管理。各單位需要付款時,再統一以電匯,或者交寄國庫支票等方式逕行撥款。

根據財政部的統計,58年11月時,呆存在各個單位的政府機關公款,高達新臺幣36億元之多;經過推動集中支付改革後,61年11月間,國庫中增加新臺幣27億元可供調度,政府減少公債發行,節省公債利息支出,無形降低民眾的負擔。

政府研議推動集中支付制度的歷程相當漫長, 47年,總統府臨時行政改革委員會建議推動集中支付制度;次年 蔣中正總統批示交由行政院研究採行,行政院陸續成立「改進財務行政聯合委員會」與「改進國庫制度委員會」研議,52年,行政院院會決議從長計議,並且將上述機構交由財政部接管,直到58年時,才在財政部部長李國鼎的努力下,終告付諸實踐。

集中支付制度在政府內部受到相當的質疑聲浪,由於這是一項引自國外的新創制度,各機關擔心未來用錢可能發生困難,甚至以訛傳訛,單位可能連買茶訂報的零用金都沒有了,財政部次長杜均衡記得,連臺灣省政府的省府委員們都警告他「你要搞到各機關去出了亂子你要負責啊。」

在財政部實施集中支付制度之前,國軍已經採用美制,推動集中支付制度,曾經擔任國防部長的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極力支持財政部部長李國鼎,迅速推動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李國鼎特別商調國防部財務署少將副署長馬駿前來財政部,協助規劃政策,並且擔任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首任處長,李國鼎這樣告訴馬駿:

你放手去做,做不通,我部長不幹了!

59年7月,國庫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由財政部與所屬的10個機關率先試辦,同時正式成立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由支付處第1科、電資組、國庫審計處第1科、支付處第2科、主計部門會計室,與中央銀行國庫局城中收支處等單位,組成一貫支付作業線。

支付作業包括建立預算檔、登記編號、核對印鑑與憑單內容、支付資料輸入電腦、駐審人員核簽、簽開支票、覆核簽章、支票資料輸入電腦、支票封發、編製日報工作底稿與退還付款憑單第二聯等多項工作流程,透過集中人員作業,便於各個環節的銜接檢查,提高時效,避免案件積延。國庫款項的領款人,可以透過轉帳、郵寄支票、自領支票、單位轉發等方式領取款項,增添不少便利。

60年7月,金額龐大的高速公路特別預算首先納入集中支付,之後海關經收稅款、國有財產局處理財產收入款、經濟部工業局、銓敘部、經濟部國貿局退休人員繳回保險金、財政部國庫券還本款陸續在63年底前,納入集中支付範圍。臺北區支付處為了提高處理外縣市的效率,率先推動人員分梯次上班制度,並且配合郵局與金融機關的作業時間郵寄或存帳,便利受款人及早取得款項。

推動集中支付制度之後,國庫餘額不斷增加,60年時,餘額有新臺幣2億8千萬元;69年時,國庫餘額增加到250億元;78年時,已經達到1,924億元,國庫署得以有效調度收支,因應各項預算需求。

財政部希望推動集中支付的另項重點,是公務人員的「劃帳發薪」,過去公務機關發薪水時,都要由各個機關領回大筆的鈔票,再用薪水袋包裝轉發,「我們的公務人員領薪水沒有看到鈔票,覺得這回好像沒有拿到錢似的」,經過財政部不斷的努力宣導推動,到80年底,全國已經有246個單位實施劃帳發薪,時至今日,薪水袋更已是陳跡,透過四通八達的金融網路體系,個人更能便利處理本身的財務。

80年代開始,財政部更因應科技變化,研討改進集中支付制度,例如增進國庫跨行通匯效率、推動集中支付業務連線自動化、研究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實施金融電子資料交換(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DI)、應用網路科技簡化繳付費用流程等等。85年1月1日,省市補助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同年7月1日,國防經費也開始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第1階段作業;94年7月1日實施第2階段作業,將國防部所屬單位費款全面納入集中支付。87年度起配合電子化政府政策,推展國庫電子支付作業,自9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將書面憑單改為線上傳輸之電子文件,縮短機關間的距離,快速支付受款人,成效良好。

95年度,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所支付筆數,超過140萬筆,支付庫款高達2兆5千億元以上。財政部用30多年的成功經驗,證明了這項財政改革的價值。

難怪曾為推動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賭上自己烏紗帽的李國鼎自豪地這樣說:

近日常有人撰文「某某國能,我們為什麼不能」,事實上國鼎之作事哲學,則為「說一丈不如行一尺」,只要國家現代化,任何制度均可不斷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