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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地方財政業務會報史料

中央政府補助臺灣省支出,始自民國36年度。自當年度至56年度間,由於經濟發展正值起步,補助時有間斷。57年度,因政府全面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開始大幅補助地方財政,60年度,共補助省市地方政府新臺幣3億餘元;70年度,增加為340億餘元;80年度,更增加至978億餘元,成長非常迅速。

80年6月,財政部為加強各級財政主管溝通觀念,舉行首次全國地方財政業務會報,共同研討財政困難問題,會議由財政部部長王建煊主持,討論「積極開源節流,改善政府財政」與「健全庫政制度,強化公款管理」兩項議題,以及衍生出的7項子題:

一、如何落實受益付費原則;
二、如何鼓勵民間投資興辦公共建設;
三、如何減少政府不經濟支出、增進財務效能;
四、如何確保公款安全;
五、如何擴大集中支付範圍;
六、如何釐清公庫主管與代庫機關權利義務關係;
七、如何加強代庫機構便民措施。

全國地方財政業務會報主要的邀請對象,是財政、支付處、代庫等業務相關主管人員,各機關提案涉及財政部其他業務主管,也一併邀請出席。

82年1月8日,財政部部長白培英於金門主持全國地方業務會報;83年6月間,財政部召開3次「研議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簡報,以改善地方財政、提高地方財政自主,均衡區域發展作為目標;同年11月30日,財政部部長林振國召開「地方稅法通則草案座談會」,邀請立法委員、省(市)政府及縣(市)政府財政主管官員、省(市)及縣(市)議會民意代表座談地方稅法通則立法事宜。

86年度時,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省市補助項目金額達新臺幣1,363億餘元,占當年度歲出總額的11.42%,86年6月14日,財政部於花蓮舉辦財政業務聯繫會報,由部長邱正雄主持。

89年度時,政府因考量貧窮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彈性較小,資金調度能力薄弱,因此由行政院主計處,以及財政部共同協助建立地方政府財務調度機制,地方政府可向中央政府申請墊借款方式申請支援。

90年8月10日,財政部召開「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受到全球景氣低迷影響,國內經濟成長趨緩,財政情況較為困難,財政部因此邀集地方財政首長,以推動地方政府開源節流作為主軸,獲得多項結論,並且持續追蹤瞭解後續辦理情形,作為辦理財務績效考核的參考;針對地方政府執行開源節流所遭遇的問題,財政部函請中央相關機關配合檢討規定,共同協助解決。

為了改善地方財政,財政部於91年間,會同行政院主計處,研擬完成「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以「錢權同時下放」、「地方實質財源增加」、「直轄市及縣(市)財源只增不減」,及「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等4項原則,希望透過修法,增加地方自主性財源。

93年8月12日、13日,財政部邀請邀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單位主管,及行政院主計處、內政部、教育部等相關機關代表,召開「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會中邀請多個地方政府提出開源節流的專案報告,如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民營化、高雄市調整娛樂稅稅率、臺北縣主計及人事人員集中辦公、新竹縣大坪國小公辦民營等,以利其他地方政府觀摩學習,並且研商多項開源與節流辦法。

開源部分如擴大稅基與稅源、加強徵收規費、積極清理欠稅、欠費、加強公有土地管理運用,及積極辦理招商,涵養稅源等;節流部分建議合理訂定土地徵收價格、辦理社會福利之各項津貼應衡酌財政負擔及公平、正義原則、裁併小型學校、妥善運用民間資源、落實公務人員精簡、改善公營事業及特種基金經營績效,以及嚴格控制預算經費支出等項目。

95年9月21日,財政部部長何志欽主持「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指出財政部為了解決地方財政不均的問題,已經重新將「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中央統籌稅款分配方式將改以公式入法,取代現行的比例入法,在會議中不少地方財政首長,提出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建議,例如提高地方分配款比例,或考量污染性工業補助等,都在會中逐一進行討論。

98年4月23、24日,財政部部長李述德主持「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本次會報以提升效能及創新求變為主軸。會中針對會報主軸除分別由李部長述德、曾次長銘宗及國庫署黃署長定方發表專題演講及專案報告外,並邀請臺東縣、宜蘭縣、臺中市及臺北市等4個地方政府提出開源節流績優案例專案報告。會末李部長並以「籌措財源,人人有責」、「提升效能,全體動員」及「中央跟地方夥伴關係,係生命共同體,共同努力面對問題」等三點與地方財政首長共勉。
99年8月25日,財政部為加強輔導地方財政業務,並協助地方政府開闢自治財源及增進財務效能,邀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單位首長,召開「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會中除由李部長述德以「地方財政的經營」為題,闡述財政同仁應有的觀念、策略與做法外,並邀請桃園縣、臺北市及臺北縣等3個績優縣(市)政府之財政單位提出工作心得報告。地方財政首長對本次會報相關個案經驗分享及財務策略均予肯定,將持續擴大推動,以增加財政收入。

100年12月21日,財政部召開「100年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鑑於當前整體財經環境面臨諸多不確定性,遭遇各種困難與挑戰,應有嶄新的思維及突破性的作法。本次會報特別安排由張次長盛和主持「績優單位經驗分享」,邀請高雄市、臺北市、臺東縣、桃園縣、花蓮縣及新北市等6個績優縣(市)政府進行案例分享。另國庫署凌署長忠嫄亦以「地方財政之檢討與前瞻」為題提出專案報告。會末李部長述德期勉地方財政同仁,面對當前的困境,應透過卓越的財政管理,遂行各項地方自治事項,增進人民福祉。

101年12月11日,財政部召開「101年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本次會報除邀請臺北市、宜蘭縣、新北市、臺中市、桃園縣及高雄市等6個績優地方政府進行案例分享外,亦安排國庫署凌署長忠嫄主持意見交流座談會,就地方政府之經驗分享案例,勉勵地方政府互相學習。會中,張部長盛和對各地方政府積極推動開源節流,改善財政所做的努力亦多所稱許,並鼓勵地方利用在地特色,發揮創意與優勢,落實推動各項開源節流措施。

102年12月23日,財政部召開「102年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鑑於當前地方普遍面臨自有財源不足致影響施政規劃的問題,為協助地方積極增裕財源,本次會報安排國庫署凌署長忠嫄主持「開源節流績優單位經驗分享」,邀請澎湖縣、臺東縣、金門縣及臺北市政府等4個地方政府進行案例分享。此外,亦邀請國庫署102年委外研究「財產稅稅基評定作業之檢討」計畫主持人黃崇哲博士,就研究成果發表專題報告,肯定以地理資訊系統(GIS)輔助房屋稅地段率評定作業之成果。接著張部長盛和出席綜合研討議程,就地方財政議題與地方政府進行經驗交換及實例探討,以促進地方政府落實開闢財源及減少非必要支出。

103年配合地方首長改選及各地方政府財政局(處)首長上任日期,財政部於104年1月9日召開「104年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除邀請臺北市、宜蘭縣及嘉義市政府等地方政府進行工作心得報告外,另為宣導財政部推動之「地方財政健全方案」,由財政部國庫署進行專題報告,說明該方案之行動計畫及具體推動事蹟。張部長盛和於出席綜合研討議程,致詞時表示,地方財政健全方案已初具成效,加上經濟景氣提升,對挹注地方財源有相當助益,期許各地方政府持續落實推動,以提升財務效能,健全財政。

105年1月25日,財政部召開「105年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為協助地方積極增裕財源,拓展嶄新的思維及建構突破性的作法,本次會報除邀請臺北市、宜蘭縣、嘉義市及新北市政府等地方政府進行案例分享外,亦邀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林恭正副教授發表「地方財政不佳的評估與警訊」專題報告,林教授以擔任嘉義市政府財政處處長之經驗,搭配財政健全指數分析近年地方財政困境成因,進而提出短、中、長期改善建議。嗣後吳次長當傑出席綜合研討議程,期許地方財政同仁,面對當前的困境,應運用創新思維,協助業務單位尋找適當財政資源,提升財務效能。

106年1月6日,財政部召開「106年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鑑於當前地方普遍面臨自有財源不足致影響施政規劃的問題,為協助地方積極增裕財源,本次會報除邀請臺北市及嘉義市2個地方政府進行案例分享外,亦邀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連賢明教授發表「財政大數據應用」專題報告,連教授以其與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合作之案例,就大數據在財稅政策面之應用,提出諸多寶貴建議。嗣後許部長虞哲出席綜合研討議程,於致詞時表示,中央與地方互為一體,地方財政之良窳,連帶影響國家整體政策規劃與建設推展,面對當前財政問題,除了中央努力協助外,更有賴地方政府落實財政紀律及財政努力,希望在中央和地方攜手合作下,共同把財政大餅作大,以穩健地方財政。

107年1月12日,財政部召開「107年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本次會報邀請基隆市、連江縣、澎湖縣及臺北市政府等4個地方政府進行案例分享外,另邀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黃明聖教授發表「自償性公共建設與地方財政」專題報告,藉由「成本效益評估」及「財務規劃」等觀念,進而探討自償性公共建設計畫之擬訂及審議。嗣後許部長虞哲出席綜合研討議程,期許透過中央及地方稅制調整及簡化地方稅、費稽徵行政作業,以增裕地方財政收入。

108年1月4日,財政部召開「108年度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本次會報邀請新北市、高雄市及嘉義市政府等3個地方政府進行案例分享外,另邀請文化大學都市計劃與開發管理學系楊松齡教授發表「公有資產活化」專題報告,藉由活化公有土地對策及防範閒置策略,搭配國外案例分享,對我國公有資產活化提出諸多寶貴建議。阮次長清華於出席綜合研討議程時表示,面臨當前財政問題,除中央協助,更有賴地方政府落實財政紀律及財政努力,希望在中央與地方合作下,共同把財政大餅作大,以穩健地方財政。

109年1月17日,財政部召開「109年度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本次會報邀請嘉義市、臺中市及澎湖縣政府等3個地方政府進行案例分享,透過成功的經驗分享,彼此觀摩學習,以進一步協助各地方政府開闢財源。阮次長清華出席綜合研討議程時說明,財政紀律法業於108年4月10日公布施行,希望地方能與中央共同努力,確實執行該法律之規範,避免財源流失及非必要之支出擴張,以達成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在財政資源有限之條件下,加速推動各項建設並兼顧財政永續健全。

110年1月18日,財政部召開「110年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邀請桃園市、臺中市及嘉義市政府等地方政府進行案例分享。阮次長清華出席綜合研討議程時表示,財政紀律法業於108年4月10日公布施行,希望地方能與中央共同努力,落實財政紀律。

111年1月17日,財政部召開「111年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除邀請桃園市及臺東縣政府進行案例分享外,為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及規定徵收率,本次會報亦就地方政府辦理房屋稅稅基、稅率評定情形及本部相關督促措施進行宣導,並邀請臺南市及高雄市政府進行經驗分享,以協助各地方政府落實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及稅率。嗣後蘇部長建榮親自頒獎予110年度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考核績優地方政府,並敦請各地方政府落實相關開源、節流措施之執行,以提升地方財政健全。

我國各級地方政府財政自主程度不一,鑑於政府整體收入不足,稅課收入重新劃分並不能全盤解決地方財源不足問題,必須加強地方財政開源節流機制,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精神,以健全財政運作。80年度以來,財政部多次主辦全國地方財政業務會報,已建立中央和地方意見交換的平臺,地方政府經由實務經驗交換和實例探討,互相觀摩學習,逐步縮短財政收支差距並建構拓展提升財務效能之嶄新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