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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專賣改制史料

菸酒專賣對我國的財政挹注曾經非常重要,但隨著經濟發展、稅制健全,民國80年代時,菸酒專賣佔全國賦稅收入的比重,已經從早期的20%以上,降至5%左右。

75年,政府簽訂中美菸酒協議,開放外國菸酒進口之後,菸酒專賣逐步走向自由化已是大勢所趨,特別是菸酒專賣制度與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主張國民待遇及透明化的原則相違背,因此在多次的國際諮商過程中,菸酒專賣屢屢成為國際要求我國改制的重要議題。

按照89年制定完成的菸酒管理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應於廢止菸酒專賣,實施菸酒新制後的5年內改制公司。

由於我國已從91年元旦起實施新制,公賣局面臨強大的競爭壓力,行政院在同年9月3日核定「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改制公司計畫書」,要求菸酒公賣局應於菸酒新制實施後6個月改制為公司。菸酒公賣局員工因希望本身權益受到明確保障,提議以立法方式,比照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草案模式,提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91年7月1日,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正式施行,規定公司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以經營國內及國際菸酒事業為目的,並得投資或經營菸酒相關之業務,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業務。公股董事由財政部指派自然人為代表。

條例中並規定,原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本業所使用之財產與生產設備,應列冊移轉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其餘土地與房屋設備,依法移轉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轉型之後,臺灣菸酒的經營更為靈活,目前於總公司下設有流通事業部、酒事業部、啤酒事業部、菸事業部、生技事業處,除了長年暢銷的菸酒產品之外,啤酒酵母面膜、紅麴膠囊也成為熱賣商品。臺灣啤酒更透過推出新包裝、成立啤酒文化園區、籃球隊、活動促銷車等行銷方式,讓老字號的臺啤重現青春活力,成為時下年輕人的最愛。

臺啤籃球隊曾經在隊中大將連連受傷之際,用「態度」兩個字重新點燃士氣,打贏多場比賽。臺灣菸酒改制為公司之後,傳承自過往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專業敬業、推陳出新的「態度」,讓這家身價千億,經營百年的老字號公司,依舊歷久彌新,經得起市場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