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排隊購買彩券時,除了祈禱財神降臨,其實也正在為臺灣的社會福利做出貢獻。從民國89年度到113年度5月底止,公益彩券共創造近新臺幣6,058億元盈餘,挹注國民年金、全民健保與地方政府的社會福利財源。
77年愛國獎券停止發行之後,仍有許多彩迷念念不忘,愛國獎券過去創造弱勢族群就業機會,以及挹注政府財政資源的貢獻,也被許多專家學者反覆提出討論。79年,臺北市政府獲得中央政府同意,委託臺北銀行發行立即型公益彩券「臺北市社會福利愛心彩券」,短短3期就創造了38億元的銷售,也得以挹注社會福利財源9億多元,成效相當可觀。
彩券是否造成賭風熾盛,一直是爭議問題,因此當時行政院決定暫停彩券發行,並且責成財政部研究相關議題,歷經數年的過程,終於在84年7月5日公布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為彩券的發行訂定法源依據。
由於條例中規定省或直轄市政府經主管機關(財政部)核准,得單獨或聯合發行或銷售一種或數種公益彩券,並得委託適當機構發行,因此上開條例通過後,財政部及各發行機關陸續就聯合發行事宜進行協調,但進展緩慢,加上精省後,臺灣省政府已不宜做為公益彩券發行機構,財政部爰著手修法,將公益彩券之發行改由主管機關(財政部)指定銀行辦理,該修正案於88年6月1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財政部為了儘早發行公益彩券,考量傳統型彩券及立即型彩券較為單純,加上臺灣銀行過去已有發行傳統型彩券之經驗(即愛國獎券),且其為百分之百的國家行局,全國各地均有營業據點,故於88年7月29日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指定臺灣銀行為公益彩券之發行機構,辦理公益彩券之發行,並於88年12月順利發行第1期立即型及傳統型二合一彩券。
其後為使公益彩券之發行,發揮最大效益,財政部許前部長指示決定以公開徵求方式,經由公平、公正之甄選程序,選出最適合之銀行擔任公益彩券發行機構,辦理公益彩券之發行。爰此,財政部於90年1月20日透過公告方式,公開徵求本國銀行擔任公益彩券發行機構,統籌辦理傳統型彩券、立即型彩券及電腦型彩券,並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由臺北銀行取得第2屆(91年至95年)5年的發行權。
經過約9個月的籌備及建置,臺北銀行於91年1月16日正式發行,增加電腦型彩券,開啟公益彩券發展的另一個階段,並創下5年4,100億元的銷售佳績。
96年1月1日起,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接辦第3屆(96年至102年)公益彩券發行業務,彩券的玩法也更為多樣,第一年(96年)即創下109億元的銷售量。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於第3屆(96年至102年)彩券發行期間,除彩券銷售創造公益盈餘外,每年還提撥20.868億元回饋金給政府,又該行經財政部重新公開甄選結果,於101年10月29日公告指定繼續擔任第4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每年承諾提撥之27億元回饋金,作為弱勢族群就業輔導、推展社會福利、公益彩券制度研究發展及形象建立之用;財政部111年度再度辦理公開甄選第5屆(113年至122年)發行機構,甄選結果仍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權,每年承諾提撥之回饋金為27億元,惟公益彩券制度研究發展與形象建立及經銷商照顧事宜改由發行機構以自有經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