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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彩券發行史料

當您排隊購買彩券時,除了祈禱財神降臨,其實也正在為臺灣的社會福利做出貢獻。從民國89年度到111年度12月底止,公益彩券共創造近新臺幣5,566億元盈餘,挹注國民年金、全民健保與地方政府的社會福利財源。
77年愛國獎券停止發行之後,仍有許多彩迷念念不忘,愛國獎券過去創造弱勢族群就業機會,以及挹注政府財政資源的貢獻,也被許多專家學者反覆提出討論。79年,臺北市政府獲得中央政府同意,委託臺北銀行發行立即型公益彩券「臺北市社會福利愛心彩券」,短短3期就創造了38億元的銷售,也得以挹注社會福利財源9億多元,成效相當可觀。
彩券是否造成賭風熾盛,一直是爭議問題,因此當時行政院決定暫停彩券發行,並且責成財政部研究相關議題,歷經數年的過程,終於在84年7月5日公布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為彩券的發行訂定法源依據。
由於條例中規定省或直轄市政府經主管機關(財政部)核准,得單獨或聯合發行或銷售一種或數種公益彩券,並得委託適當機構發行,因此上開條例通過後,財政部及各發行機關陸續就聯合發行事宜進行協調,但進展緩慢,加上精省後,臺灣省政府已不宜做為公益彩券發行機構,財政部爰著手修法,將公益彩券之發行改由主管機關(財政部)指定銀行辦理,該修正案於88年6月1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財政部為了儘早發行公益彩券,考量傳統型彩券及立即型彩券較為單純,加上臺灣銀行過去已有發行傳統型彩券之經驗(即愛國獎券),且其為百分之百的國家行局,全國各地均有營業據點,故於88年7月29日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指定臺灣銀行為公益彩券之發行機構,辦理公益彩券之發行,並於88年12月順利發行第1期立即型及傳統型二合一彩券。 
其後為使公益彩券之發行,發揮最大效益,財政部許前部長指示決定以公開徵求方式,經由公平、公正之甄選程序,選出最適合之銀行擔任公益彩券發行機構,辦理公益彩券之發行。爰此,財政部於90年1月20日透過公告方式,公開徵求本國銀行擔任公益彩券發行機構,統籌辦理傳統型彩券、立即型彩券及電腦型彩券,並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由臺北銀行取得第2屆(91年至95年)5年的發行權。 
經過約9個月的籌備及建置,臺北銀行於91年1月16日正式發行,增加電腦型彩券,開啟公益彩券發展的另一個階段,並創下5年4,100億元的銷售佳績。 
96年1月1日起,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接辦第3屆(96年至102年)公益彩券發行業務,彩券的玩法也更為多樣,第一年(96年)即創下109億元的銷售量。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於第3屆(96年至102年)彩券發行期間,除彩券銷售創造公益盈餘外,每年還提撥20.868億元回饋金給政府,又該行經財政部重新公開甄選結果,於101年10月29日公告指定繼續擔任第4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每年承諾提撥之27億元回饋金,作為弱勢族群就業輔導、推展社會福利、公益彩券制度研究發展及形象建立之用;財政部111年度再度辦理公開甄選第5屆(113年至122年)發行機構,甄選結果仍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權,每年承諾提撥之回饋金仍為2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