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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清淡水總稅務司官邸

在臺灣享有盛名的外籍傳教士與醫師馬偕博士(George Leslie Mackay),曾經這樣描述淡水稅務司的官邸:

牛津學堂的相近處,有兩座宣教士所住的白屋(white dwelling houses)幾乎為樹木所隱蔽,都是平房,有別墅式的瓦屋頂及白色牆壁,被稱作小屋(bungalow)。再遠些,還有兩座同樣的平屋—其中一座在後面一點,是海關秘書所住的,另一座和佈道團的房屋並列,是中國海關的稅務司所住的。

馬偕博士所見的稅務司官邸,是不是今天這棟房屋,或者是在原址重建,考據上仍有爭議;民國38年時,海關總稅務司署末代外籍總稅務司李度(Lester Knox Little)曾暫時在這裡居住,這棟建築因此被冠上「總稅務司」一名,前清淡水總稅務司成為這幢三級古蹟的正式名稱,但事實上,清代的淡水只設有稅務司一職,真正的總稅務司,則當駐於北京。

清咸豐8年(西元1858年)時,天津條約增開淡水為口岸,之後清廷勘定滬尾作為通商碼頭,並且預備設置海關,同治元年(1862年)6月22日,淡水海關正式開市,之後清廷又陸續在雞籠口、打狗、安平等地設立海關,而以淡水總理臺灣關務。

淡水設立海關之後,利用滬尾水師守備署舊署,作為海關公署的辦公地,首任的海關監督由福建候補道區天民擔任,當時淡水海關完全由華人管理。

同治2年(1863年)時,福州海關稅務司法人美里登(De Meritens)建議臺灣多設口岸,並且由外籍稅務司管理,得到署理上海通商大臣李鴻章同意辦理,第一位抵臺的代理稅務司,是英國籍的麥士威(W. Maxwell),之後淡水海關編制有稅務司、頭等幫辦、一等幫辦、二等幫辦、三等幫辦、四等幫辦、幫辦、供事、總巡、二等驗貨、三等驗貨、頭等鈐子手、二等鈐子手、三等鈐子手、醫師、技師等職,人員多半為英國籍。

淡水開港之後,外籍人士來此貿易傳教日多,由於居住習慣不同,不願與華人混居,因此在淡水埔頂形成了外籍人士的聚居區域,當中的領事館、學校、住宅、洋行、醫院、教堂等等,風格都仿照國外形式,成為淡水的洋樓區。

早期的外籍海關關員可能租屋而居,同治5年(1866年)的一份土地買賣契約,證明當時代理稅務司好為爾(J. W. Howell)有意興建供稅務司使用的住宅,到了光緒元年(1875年),另行修建了另外兩棟形式類似的海關關員宿舍,各讓書記與下級關員使用,光緒10年(1884年)中法戰爭當中,書記使用的宿舍被炸毀,之後只有兩棟房舍,被馬偕博士記載下來。

中日甲午戰爭後,清廷割讓臺灣,光緒廿一年(1895年),日本稅關鑑定官野村材二抵達淡水,海關稅務司馬士(H. B. Morse)向日方表示,清廷是以包稅的方式處理海關,因此房屋、地產都是總稅務司赫德(Sir Robert Hart)的私人產業,日本清查後發現,稅務司官邸確實登記在赫德名下,最後日本以白銀5萬兩,買下相關財產,完成移交業務。

根據記述,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據臺週年(1896年,日本明治29年),來臺參加紀念活動時,曾經夜宿於淡水稅務司官邸,但隨著淡水港逐漸沒落,建築物失修傾圮,甚而被當地淡水中學學生稱作鬼屋。

今日的小白宮,可能是另一棟關員宿舍,或經過重建已經不易考究,直到臺灣光復之後,相關建物被我國海關接收,之後並且提供總稅務司李度暫居,因此總稅務司官邸的盛名,乃開始不脛而走。

84年時,財政部關稅總局決定將稅務司官邸報廢改建,但是引起了地方人士的反對,經過一連串的溝通協調;86年初,內政部臺閩地區古蹟評鑑審議會議正式評定小白宮為三級古蹟;90年時並且由政府委託進行「前清淡水總稅務司官邸調查研究及修護計畫」,目前建物與庭園景致,經過整頓煥然一新,再度成為淡水老街上,引入入勝的地標之一,百年前帆船汽輪,舟楫川流的繁華景象,似乎就在不遠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