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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7月財訓所2014國際租稅班第30期圓滿成功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今日上午舉行「國際租稅班第30期」(The 2014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Taxation)結訓典禮,由吳政務次長當傑親臨主持並致詞期勉。
本班課程主要針對受控外國公司、常設機構(混合型態組織之介紹)、移轉訂價、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租稅協定等三項議題安排為期三週密集式的講授與經驗交流。本期邀請泰國易三倉大學法學院專任講師Ms.Sitanan Sriworakorn,美國安永聯合會計師及法律事務所(Ernst & Young, LLP)國際租稅及移轉訂價資深經理Dr.PerJuvkam-Wold,美國首府華盛頓特區貝克豪思律師事務所(Baker and Hostetler law firm)合夥律師Dr. Allen J.Littman等三位享譽國際學者專家授課。外籍學員主要來自貝里斯、捷克、印尼、約旦、馬來西亞、波蘭、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史瓦濟蘭與泰國等10國財經官員齊聚一堂。
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張專門委員自信、本班講座Dr. Allen J. Littman、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MR. JURAJ KOUDELKA應邀於典禮中致詞。除邀請外籍參訓學員駐台使節(代表)蒞臨會場外,我國參訓學員服務單位如國稅局、財政資訊中心、稅捐稽徵處等機關首長或派代表到場觀禮。
吳次長致詞時首先向本班學員表達由衷的祝賀,並感謝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學院(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協助邀請國際知名專家學者前來授講,及外交部協助洽邀外籍學員參訓,使本次訓練得以圓滿成功。
吳次長表示,鑑於部分國家採取之個別行動,仍無法有效遏止國際間避稅行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BEPS)行動計畫。各國亦紛紛致力於洽簽租稅協定,透過租稅協定之簽署,有助於消除雙重課稅、改善投資環境, 促進租稅公平。同時,為了防杜跨國企業租稅規避,我國也提出了受控外國公司的所得稅法修正案,與國際稅改趨勢接軌。
財政人員訓練所當持續辦理本項訓練課程,提升台灣國際租稅官員的專業能力,也為各國稅務官員提供相互研討與交流的機會,協助拓展租稅外交。


新聞稿聯絡人:陳慧玉
聯絡電話:8663239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