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財政部全球資訊網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彈窗列印設定
地方稅資訊化歷程

財政收支劃分法中規定,直轄市與縣市的地方稅,包括土地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以及特別稅課等7項,其中土地稅又分為地價稅、田賦(自民國76年第二期起停徵)及土地增值稅等3種。

地方稅務應用資訊化取代人工作業,始於67年,當時透過委辦方式,由承包廠商代為建立房屋、土地稅稅籍檔案,辦理房屋稅、地價稅、田賦等稅單、底冊列印,以及稅款劃解等工作,次年選擇臺中縣與高雄市2個稅捐稽徵處試辦裝設小型電腦;75年完成臺澎各個稅捐稽徵處全面裝機作業,於78年陸續推動「稅務自動化五年發展方案」。

地方稅務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以土地增值稅為例,根據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的部分,一生可以享有一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為便於民眾查詢及管制相關優惠措施重複利用,財政部開發「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查詢系統」,且陸續建置供地方稅稽徵機關使用之查詢系統及納入因故註銷、撤銷、更正等相關資訊,開放線上查詢相關功能,整合地政單位移送的地籍、地價異動檔,農地繼承及贈與管制案件等資訊,使得相關的查詢服務完整便民。

地方稅資訊系統歷經30多年的發展,財政部與各稅捐稽徵處於70到92年間,分別使用各種不同廠牌電腦主機,由於各主機間內部均使用專屬系統作業,外部通信功能亦不相同,使得系統開發與維護工作負荷沈重,資料無法共用,難以充分滿足使用者提出之新需求,造成莫大困擾。

80年代以後,因為資訊科技日新月異,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所有電腦主機多半超過使用年限,部分主機又已停產,維修困難,地方稅資訊化的硬體與軟體亟待全面調整更新。

82年行政院頒訂「政府機關資訊共同規範」,訂定政府機構間互通性、可攜性等異質平台資訊交流宗旨;財政部於85年頒訂「財政部賦稅資訊體系電腦與通訊設備共通需求基本規範指引」,確立財政部資訊體系規劃走向「開放性作業平台」的政策方向。

89年10月財政部提報「地方稅務資訊作業平台移轉計畫」,規劃新的地方稅資訊作業平台,採取分散式的主從架構,在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設置大型資料伺服器及集中資料庫,存放各縣市各稅目之稅籍、徵銷資料,地方稅稽徵機關連線作業則配置中型工作站與集中資料庫以網路連線。期望透過此計畫,簡化稅務資訊作業環境,推動業務再造工程,將軟硬體作業架構朝向開放性平台發展,達成國稅、地方稅資訊交流運用,加強整體勾稽,防止逃漏,建立公平的賦稅環境。惟因為部分地方稅稽徵機關對計畫架構無法認同,在地方自治法實施後,且中央與地方政府針對計畫所需經費分攤方式並未達成協議,於是緩辦。

91年財政部第39次全國賦稅會報終於與各地方稅稽徵機關達成協議,由中央負責應用系統整體開發費用,地方負責硬軟體設備費用,並決議邀集全國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共同研議資訊系統,汰換主機作業,推展業務。

92年4月財政部賦稅署簽奉核准,由財政部負擔共通性之軟體建置經費,統籌開發應用系統及程式,配合各縣市主機之汰換,供各地方稅稽徵機關運用。

92年5月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輔導臺中市稅捐稽徵處召開「地方稅務資訊作業平台移轉計畫書」研討會,且依據統籌開發地方稅共通性應用系統之要旨,彙編全國「地方稅務資訊應用軟體建置計畫書」陳報行政院,於同年的7月份計畫獲准執行。

93年1月相關採購完成標案作業,同年3月完成系統開發、設計、環境建置,11月完成應用系統整合測試,並且於年底遴選臺北市、臺北縣、新竹市、臺中市、嘉義市與臺南縣等6個地方稅稽徵處試辦新系統。次年陸續完成其他19個地方稅稽徵機關的平台系統安裝、測試、上線、驗證,並辦理人員教育訓練,以利銜接新的地方稅務資訊作業平台。

95年臺閩地區25個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經全面在新平台網路瀏覽器電子化網路架構下執行地方稅新系統,同時可與國稅局、監理機關,及鄉鎮市公所進行連線資訊交流。

97年1月規劃推動「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98年5月完成「地方稅網路申報建置作業」之系統開發設計及系統整合測試,並由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完成首次試辦,同年10月完成全面推廣至臺閩地區24個縣市,使民眾報稅管道更便捷及多元化,落實行政院電子化政府之政策目標。

98年7月規劃推動「房屋稅與地價稅外業清查整合系統」計畫。

98年辦理「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體實施計畫」地方稅資訊平台整合應用規劃作業,12月奉行政院核定後,著手進行集中化之資訊再造作業。100年4月完成「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體實施計畫」地方稅建置委外服務案委外標辦與簽約。同年9月完成所有系統需求訪談與系統分析,101年完成系統設計、程式設計及系統測試,

102年11月於22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全面上線,提供跨稅目、跨平台及跨機關之整合優質稅務服務環境,並整合國地稅資訊資源,促成國地稅資訊交流,強化稅務服務功能及品質。103年保固期滿,依上開建置案合約,104年至109年以3年為1期,分2期規劃延續維護委外服務案,賡續辦理地方稅平臺維運作業。

配合賦稅再造計畫,整合各直轄市、縣市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資源集中向上管理,101年1月完成「地方稅網路申報整體資訊作業委外服務案」標辦及簽約,102年系統全面上線,地方稅網路申報比例由102年71.2%逐年成長,至105年已達91.6%。

為推動不動產移轉流程整合,建構跨機關網實整合服務,於106年4月完成「賦稅服務續階計畫─不動產移轉網實整合服務」委外服務案標辦及簽約,期程4年(106年建置,107-109年維運),導入引導式服務,依不動產移轉之各式案況,採動態儀表板及靜態懶人包方式,幫助民眾自行辦理不動產移轉。另推動公私部門資源整合,於106年5月完成與四大超商及財金公司介接,提供民眾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開徵期間就近至超商補印稅單,直接至櫃檯繳納,以提升服務品質。

107年1月不動產移轉網實整合服務網站上線,賡續提供地方稅網路申報服務,並進行國稅及地政資料整合介接規劃作業。

107年6月19日因應全國22個縣市稽徵機關使用牌照稅自徵作業,使用牌照稅自徵系統於正式上線。107年9月 申報人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辦理不動產移轉作業,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註冊密碼查調自身的地籍、建物資料,並由系統自動帶入網路的申請書表畫面,節省民眾登錄作業時間及申請地籍建物謄本的費用。

107年10月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補單繳稅服務新增車牌加身分證字號登入機制。

107年11月地價稅開徵期間,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補單繳稅服務新增健保卡憑證登入機制 ,此外,線上查繳稅系統新增電腦版及行動金融憑證登入方式,優化繳稅服務。

107年11月全國統一地價稅電子繳款書或轉帳繳納證明書申請服務上線,提供電子郵件寄送繳款書電子檔或轉帳繳納證明書服務,落實節能減碳及簡政便民之目標。

108年7月不動產移轉網實整合服務完成地方稅與國稅整合作業,地方稅網路申報結合贈與稅及遺產稅案件介接,達成不動產移轉國地稅申報整合,簡化民眾資料登打作業,提升便民服務。

108年7月不動產移轉網實整合服務完成稅務與地政跨機關介接系統開發,並由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7個縣市進行試辦,108年12月31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與內政部地政司合辦「108年度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記者會」,說明試辦成果,並於109年1月修訂「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提供免臨櫃查欠服務,民眾申報簡易案件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時,可全程線上辦理。

108年11月與內政部合作,為第一個跨部會使用內政部TW FidO行動認證服務的機關,並應用於地價稅線上查繳稅系統及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KIOSK)地價稅補單繳稅服務,後續並擴大推廣至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

109年9月1日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擴大推行全國適用,民眾辦理不動產移轉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申報可全程線上作業,免臨櫃辦理。

110年透過介接國發會MyData平臺提供民眾「房屋稅稅籍相關證明書申請」之Service Provider,經國家發展委員會111年1月13日函准,於同年2月7日上線提供服務。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配合內政部推行「行動自然人憑證系統」,於111年2月整合「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系統(TW FidO)」,可同時支援TW FidO及行動自然人憑證系統。

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體實施計畫地方稅建置委外服務案於103年12月26日保固期滿,依該案建議書徵求文件後續擴充需求規定,陸續辦理第1、2期延續維護至109年12月26日。惟賦稅資訊系統相關應用系統及軟硬體設備仍有續續維護之需求,109年9月完成「賦稅再造地方稅建置第3期延續維護委外服務案」標辦與簽約,履約期限自109年12月27日起至112年12月26日止。

現行地方稅平臺,軟硬體設備原廠支援服務屆期、為民服務案件及資料數量逐年成長,亟須立即啟動汰換設備並更新系統,以確保地方稅稽徵業務有效運作及執行,爰於112年5月完成「次世代稅務服務地方稅資訊委外建置案」標辦與簽約,預計114年1月於22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全面上線,提供跨稅目、跨平台及跨機關之整合優質稅務服務環境,履約期限自112年5月24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