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5年5月22日,改組成立的臺灣銀行奉准發行臺幣,替代當時仍在臺灣流通使用的臺灣銀行券;38年6月15日,臺灣省政府進行幣制改革,以臺幣40,000圓,兌換新臺幣壹圓,自此新臺幣成為國人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通貨,一直流通迄今。
為了因應經濟發展需求,新臺幣由最初單張最高的伍圓面額,到今天已有面值貳仟圓的新臺幣在市面流通,不同時期的新臺幣鈔券設計,也反映出各異其趣的時代特色,長留於民眾記憶當中。
西元1899年(日本明治32年),日本設立的株式會社臺灣銀行,首度在臺發行銀本位制的銀券,分為壹圓、伍圓、拾圓、伍拾圓四種面額,是臺灣最先通行的紙幣。1904年(明治37年)時,由於銀價不穩,物價波動,日本政府在臺灣改採金本位制度,發行金券。
1914年(大正3年)後,株式會社臺灣銀行發行的鈔券,改印臺灣銀行券字樣。當時在臺灣流通的貨幣,除了臺灣銀行券以外,還有日本銀行發行的日本銀行券,1945年(昭和20年)日本戰敗前夕,日本政府由日本本土運來大量的臺灣銀行券,以及加蓋有加蓋臺灣銀行字樣,面額壹仟圓,限在臺灣流通的日本銀行券,造成通貨膨脹現象更為嚴重,並且影響了戰後臺灣經濟的復甦與重建。
為了維持光復初期,尚處於過渡當中的臺灣金融秩序,財政部於34年10月31日公布「臺灣省當地銀行鈔票及金融機關處理辦法」,准許臺灣銀行券繼續流通;並準備於次年發行臺幣時,以等值的臺幣回收臺灣銀行券。
35年5月22日,臺幣首先發行壹圓券、伍圓券、拾圓券三種面額,同年9月1日,又發行伍拾圓、壹佰圓兩種面額;37年間,臺灣銀行又陸續發行壹佰圓、伍佰圓、壹仟圓、壹萬圓等面額的臺幣。
短短數年當中,由於經濟陷入惡性通貨膨脹,以及各種重建復員工作需款孔急,臺幣的發行總額,由原本核定的30億元大幅擴增,到38年6月14日進行幣制改革之前,臺幣的發行額已經高達5,270餘億元。市面上另有臺灣銀行發出的即期定額本票,共計1兆2,000餘億元之多,幣值連貶,發行新臺幣已是刻不容緩。
為了穩固民眾對於新臺幣的信心,政府特別強調新臺幣發行的十足準備,初期發行總額限定為2億圓,同時藉由與黃金以及美元的價值連動,加強幣信,但至38年12月間,新臺幣便已接近發行上限;39年7月間,政府為因應生產資金的需求,公布「臺灣省政府輔助生產限外臨時發行新臺幣辦法」,增加5,000萬圓的發行額度。
由於美國恢復援助中華民國,以及國內生產事業陸續復甦,43年開始,新臺幣的發行額改為彈性發行制度,按照臺灣銀行所存黃金、外匯以及可換取外匯的物資棧單數量與業務需要增減發行,此後為了因應經濟發展需求,所增加發行的新臺幣,仍然遵循著十足準備與定期檢查公告的發行規範,使得新臺幣始終維持良好的幣信。
50年7月1日,中央銀行在臺復業,行政院頒布「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繼續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但新臺幣的印鑄與存儲,則改由中央銀行辦理,新臺幣發行資產與負債屬於中央銀行,發行準備金由中央銀行保管,發行費用也由中央銀行負擔。
同年新臺幣發行新版伍拾圓與壹佰圓券,之前新臺幣最大面額僅為拾圓,發行大鈔是否會帶來通貨膨脹,引起社會熱烈討論,但是事實證明,隨著國內經濟不斷茁壯,外銷激長,金融秩序依舊保持穩定。
87年時,新臺幣的最高發行額首度突破兆元,見證我國經濟的長期成長。89年1月26日,政府修正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第2條規定,中華民國貨幣為新臺幣,並且於當年7月開始,發行印有中央銀行字樣的新臺幣壹仟圓紙幣;91年7月1日起,所有88年以前,臺灣銀行發行的舊版新臺幣鈔券停止流通,並由政府透過金融機構收回。
新臺幣原本限制在臺灣省內流通,但為了實際需要,經財政部核准,先後流通於福建省金門、馬祖以及浙江省大陳列島,相關鈔券印有限制流通地區的字樣;另外新臺幣也發行各種輔幣,以利配合市面使用需求。
新臺幣鈔券由中央印製廠印製,印工分為原稿設計、雕刻母版、製作印版、鈔券印刷、品管、裁切與包封等流程;新臺幣輔幣則由中央造幣廠負責鑄造。歷年發行的新臺幣中,曾印有 國父肖像、 蔣公肖像、臺灣銀行總部、總統府、中山樓等建築物,目前流通於市面的新臺幣,印製主題更加多元豐富,並運用凸版印刷、水印、變色油墨、變色安全線、隱藏字、光影變化箔膜、金屬油墨與條狀箔膜光影變化等多重方式防止偽冒變造,以確保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