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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行政說明文

清咸豐3年(西元1853年),太平天國攻陷南京,進逼上海。影響了外國商人在華的貿易活動,海關監督吳建彰因戰亂避禍,業務中斷,促使英、美、法三國駐上海領事,討論設置新制海關。

咸豐4年7月12日,新制海關正式於上海建立,成為現行海關制度的起源。新制海關名義上以外國人幫辦上海海關監督,稱為稅務監督(Inspector of Customs),掌握實質大權。

新制海關效率精進,對來華從商的外籍人士,以及需款孔急的清廷當局都有相當助益。咸豐8年訂定的中英天津條約,規定各口岸統一邀請英國人士幫辦稅務,我國海關大權於是開始由英國人士獨攬,年僅27歲,已在上海江海關擔任4年稅務監督的英人李泰國(Horatio Nelson Lay),一躍成為舉足輕重的海關總稅務司。

李泰國因個性跋扈,擅做主張,引發風波去職之後;精通華語,善於協調的赫德(Robert Hart)繼任總稅務司,赫德上任時不過28歲,在海關共擔任總稅務司長達48年之久。

赫德慎用關員,注重提升海關的國際性與專業性,海關在我國變亂時局中,始終中立自持,同時不斷擴大規模。赫德就任時,外籍關員僅有13位左右,至光緒14年(1888年),已經大幅增加至678位,海關轄區除本國外,擴及港澳、朝鮮、西南,堪稱海關史上第一個黃金時期。臺灣也於同治2年(1863年),分設淡水海關與基隆支關。

赫德時期的海關,兼辦關務、洋務、外交,海關徵稅、統計、浚港、檢疫、燈塔、氣象等職能,赫德也協助我國完成郵政系統,被目為中國的首席外籍顧問。

赫德去世時,清廷追贈太子太保的榮銜,海關當時已有約2萬人的員額,其中外籍關員占1,400多位。

民初因財政尚未統一,國家常需向外舉債,時常以徵收穩定的關稅作為擔保品,海關總稅務司將關稅收入存入外國銀行,時人稱為太上財政總長。

我國因稅則無法自主,國內產業凋蔽,國人要求關稅自主的呼聲不斷,成為國民政府的重要外交訴求。國民政府統一全國後,海關開始停止招用外籍關員,推動關員待遇平等,19年12月,國民政府正式公布海關稅則,打破了自道光22年(1842年)南京條約訂定後,協定關稅的不平等局面,財政部並下設關務署,要求海關總稅務司署將稅款解繳至中央銀行,以為國用。

抗戰開始後,因國土淪陷,許多海關無法執行業務,甚至為日本竊管;38年底,大陸戡亂戰局逆轉,美籍海關總稅務司李度(Lester Knox Little)撤退來臺,同來臺灣的關員僅有12位;至60年代,因我國對外貿易大幅成長,海關再度擴大編制,至80年改制為財政部關稅總局前,海關總稅務司署的編制設有徵課處、稅則處、查緝處、統計處、海務處、資訊管理中心、驗估中心、法規室、企劃考核室、秘書處、會計處、總務處、人事室、監察室、訴願審議委員會,以及稅則分類估價評議會等單位。財政部關稅總局並於102年1月1日起配合組織調整,更名為財政部關務署。

海關目前負責稽徵關稅、貨物查驗、進出口貿易統計、代徵稅費、代為執行外匯貿易管制與代為執行其他管制等業務。

為了保存傳承海關悠久的歷史,財政部關務署在臺北市塔城街13號1、2樓,設立海關博物館,典藏海關百餘年的文物,展示歷年來的業務發展概況,以及多種珍奇的沒入商品。

百餘年來海關人終年無休,不僅為國家財政奠定基礎,協助對外經貿的永續發展,更在國境線上,建立起經濟與安全防線,如同屹立海疆的燈塔般,長久照耀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