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義租稅協定歷經10年推動,經雙方完成相關程序後,於104年12月31日生效,為繼奧地利之後,我國第29個生效之全面性所得稅協定。
臺義租稅協定共30條,主要由所得來源國針對各類別所得提供合宜之減免稅措施,以消除重複課稅,甚至減輕稅負。本協定生效,將有助於我國與義大利經貿投資往來,提升我商競爭力,並進一步深化雙方文化、藝術、科技與人員交流及學術合作。
臺義租稅協定為我國與歐洲國家所簽署之第14個全面性租稅協定,將使我國在歐洲地區租稅協定網絡更趨完整,有助我國企業在歐洲地區之營運布局,並吸引外資以我國為亞太營運中心,進行全球或亞太區域投資布局,加速重要產業在臺深耕及設立營運據點,對於未來與其他國家洽簽租稅協定亦具積極正面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