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負責國家財務、稅務、關務、國有財產及公股之經營管理,業務錯綜複雜經緯萬端,不但攸關國計民生,更與國際經貿息息相關。財政部配合國家整體經建及外交政策,掌握契機積極推展國際財政業務,積極推動與他國洽簽財政合作協定,期能促進國際交流並藉由強化國際財政關係,緊密與各國聯繫,深化與夥伴國家合作關係,除建構與國際財政體系接軌之財政制度外,並擴展國際經貿能量,進而協助我國企業及產業在國際市場上更具競爭力,以促進我國經濟持續發展。
一、臺越財政合作瞭解備忘錄
為強化我國與越南財政合作關係,財政部於100年3月開始推動與越南財政部洽簽「臺越財政合作瞭解備忘錄(以下簡稱臺越財政合作MOU)」,100年7月派員赴越與越南財政部就MOU草案內容協商並獲致初步共識,100年9月8日於財政部李前部長述德訪越期間簽署。此為財政部首次與外國財政部洽簽財政合作MOU,具開創性意義。為有效執行臺越財政合作MOU,財政部與越南財政部每年研商暨簽署該年度行動計畫,截至目前已簽署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行動計畫。在此MOU架構下,除有助強化臺越財政、賦稅及關務議題經驗交流與合作外,亦提升兩國財政關係,建立實質外交邦誼。截至目前,財政部舉辦及參與之臺越財政合作活動計20次。
二、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文森國政府財政合作協定
為與聖文森國建立常態交流機制,財政部於107年9月開始推動與聖文森國財政、經濟計畫、永續發展暨資訊科技部洽簽「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文森國政府財政合作協定」,108年7月16日於蔡總統英文訪聖國期間由雙方外交首長代表簽署。此為財政部首次於總統見證下與邦交國財經部會洽簽財政合作協定,別具意義。在此財政合作協定架構下,除增進雙方就財政、賦稅、關務及推動民間參與基礎建設等議題相互瞭解,強化財政整體業務實質合作關係外,亦提升兩國外交關係,鞏固邦誼。
三、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帛琉共和國政府財政合作協定
為與帛琉就財政相關議題建立常態及制度化交流機制,財政部自111年3月推動與帛琉財政部洽簽「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帛琉共和國政府財政合作協定」,111年10月6日在蔡英文總統及帛國惠恕仁總統共同見證下,由財政部長蘇建榮與帛國財政部長卡萊布·烏杜於臺北簽署。在此財政合作協定架構下,將促進雙方財政、賦稅、關務及推動民間參與基礎建設等議題經驗交換與分享,並強化財政整體業務實質合作關係,以期共同合作實現財政永續,打造有利雙方人民與企業經貿投資往來之友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