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因國情特殊,海關對入出國境旅客攜帶之行李向來採取嚴密檢查,俾免掛一漏萬,造成漏稅或影響治安。海關行李檢查,先以X光儀篩檢旅客不隨身行李,並實施抽檢制度,但受限於檢查檯與檢查關員不足,飛機抵達之尖峰時間,旅客蜂擁進入檢查大廳,造成擁擠及等候冗長之通關流程,總讓歸心似箭之入境旅客不耐,頻對海關通關作業多所批評,爰於民國82年6月試辦實施紅綠線通關作業。
一、實施紅綠線通關作業之緣起
民國77年李前總統登輝指示海關應研究實施旅客紅綠線通關作業之可行性。有關單位以安全考量提出反對意見,致未能實施。為了防杜旅客私運毒品、武器、塑膠爆炸物,以科學儀器輔助海關查緝能力之不足,79年增置彩色螢幕X光行李檢查儀,加強入出境旅客攜帶危害安全物品之查緝,除X光行李檢查儀初步檢視可疑行李予以嚴查外,一般行李採旅客抽驗制度。檢查關員可就旅客的神色舉止和其所攜帶的行李外觀判斷,如有走私及安全顧慮者仍予以查驗。81年由於出入境旅客日益增加,而關稅稅率亦逐年降低,為改進我國空運入境旅客之通關程序,將先進國家海關實施紅綠線通關制度的經驗,以及海關所擬採取對危安物品之查緝措施,與相關機關溝通、突破戒嚴時期凡事牽制的作法,並報請准予實施。
二、82年6月試辦紅綠線通關作業
因旅客入境所攜行李非政府課稅重點,為縮短通關時間,及減輕關員工作壓力,爰放寬旅客自用物品免稅項目及提高免稅金額,並決定實施國際通行的紅綠線通關作業,入境旅客可自行區分自己攜帶之行李是否須要課稅,自行決定通過免申報綠線檢查檯,加速攜帶簡單行李入境旅客之通關。82年6月起試辦紅綠線通關作業,針對歐美地區直航桃園國際機場之入境旅客行李實施紅綠線通關作業,凡入境旅客除依規定應經由紅線檯通關者外,均得經由綠線檯通關。其後陸續開放試辦的國家地區為紐、澳、日本(不含琉球)、韓國和新、馬等國家直航桃園機場的班機。
三、87年起全面實施紅綠線通關作業
自87年起全面實施紅綠線通關作業,並自91年1月1日起入境旅客申報制度改採選擇性申報以來,目前凡入境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品目、數量合於免稅規定且無其他應申報事項者得免填報申報單經由綠線檯通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報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查驗通關:
(一)持暫准通關證進口貨品。
(二)菸、酒逾免稅限量(菸1條、酒1公升)。
(三)行李物品之總值逾新臺幣2萬元。
(四)外幣現鈔逾美金1萬元。人民幣逾2萬元。
(五)新臺幣逾6萬元。黃金價值逾美金2萬元。
(六)水產品、動植物及其產製品。
(七)不隨身行李(後送行李)。
(八)其他須申報事項或不明海關規定者。
(九)無記名有價證券總面額逾美幣1萬元。
此一紅綠線通關作業之實施,旅客已大幅減少通關時間,為每年出入境旅客帶來極大的便利。